各学院(部):
遭受台风影响,近期京津冀地区及福建省内多处出现内涝、地质灾害、洪水等灾情。学校高度重视灾区学生家庭的受灾情况,为帮助受灾学生顺利度过特殊时期,经研究,决定开展专项临时困难补助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补助对象
近期台风洪涝受灾导致家庭经济出现困难的我校全日制学生(含2023级新生)。
二、补助标准
原则上按1000元/人标准给予发放。学生家庭突遇人员伤亡、财产重大损失等特殊情况酌情增加。
三、申请程序
(一)学生申请。学生本人向辅导员提出申请;
(二)学院审核。学院审核后根据学生困难情况确定拟资助名单,上报学生工作处;
(三)学校审批。学生工作处复核无误后,确定资助名单;
(四)补助发放。通过学校财务处统一发放至学生缴费卡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全面掌握学生状况。各学院(部)要通过多种渠道,主动掌握受灾学生的实际困难情况,切实做到精准帮扶、应助尽助。
(二)严格补助审核工作。各学院(部)要明确申请条件,强化审核环节,从关心学生角度出发,尊重保护学生个人隐私,组织做好学生申请、审核工作。
(三)及时报送相关材料。学院应同步启动补助程序,及时为同学们提供帮助,注重时效。根据实际困难情况,随时向我处报送校级临时困难补助申请材料。
联系人:刘欣华 刘海斌 联系电话:0591-22862035
工作邮箱:zzzx@vizsladog.net
学生工作处
2023年8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