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,学校决定开展2020-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助学对象专项补助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突发困难生活补助
(一)2020年11月以来,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,可申请突发困难生活补助:
1.学生本人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,或突发急重病症,所需要治疗费用较大,个人负担部分超过学生及其家庭支付能力,直接影响到在校基本生活;
2.家庭主要成员遭受意外,造成家庭经济困难而影响到基本生活;
3.自然灾害使家庭财产遭受较大损失而影响到基本生活;
4.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而影响基本生活;
5.因其它情况影响基本生活。
(二)补助标准
生活补助金按1000元/人标准发放。
二、返乡路费补助
(一)申请条件
1.家庭经济困难且返乡路费不足;
2.品行端正,学习努力,在校期间表现良好;
3.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未在违纪处分期内。
(二)补助标准
返乡路费补助按300元/人的标准发放。校级返乡路费补助原则上补助人数不超过本学院学生数的1%。
三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补助
(一)申请条件
1.属于建档立卡、低保家庭(含特困人员)、残疾等兜底对象(含高职专升本)毕业生;
2.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未在违纪处分期内;
3.学业成绩预期达到毕业水平;
4.其他经学校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可给予补助的条件。
(二)补助标准
就业补助金按2000元/人标准发放。符合要求的毕业生均需审核后上报。
四、申请程序
1.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班级推荐(原则上每个学生仅可以申请其中1项);
2.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学生基本情况,汇总上报需补助的学生拟资助名单;
3.学生工作处审核,确定资助名单和补助金额;
4.通过学校财务处统一发放至学生缴费卡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严格补助审核工作。各学院要同步开展助学对象新年慰问工作,明确申请条件,想方设法关心学生,通过各种渠道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,组织做好学生申请、审核工作。
(二)注重保护个人隐私。在评定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时,不能让学生当众诉苦、互相比困;不能对外泄露学生身份证件号码、家庭住址、电话号码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。
(三)按时报送相关材料。请各学院于12月8日(星期二)前将《2020-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专项补助名单汇总表》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至学生工作处。
联系人:赵传春 联系电话:0591-22860813
工作邮箱:zzzx@vizsladog.net
附件:2020-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专项补助名单汇总表
学生工作处
2020年12月2日